小的時候挨過餓,我最怕挨餓。上學以後就想,要學能讓人吃飽飯的知識。後來在學校里化學成績一直不錯,所以,從高中開始就想學化學。我從蘭州大學化學系畢業后,一九八六來美,九一年四月在俄勒岡(Oregon)大學獲得化學博士學位,隨後到麻省理工學院作生物化學博士后研究。後來到波士頓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上班,現在位於新澤西州的 Bristol-Myers Squibb 製藥公司作研發工作。
「聖經里的科學」
聖經創世記一章十一節講,神說,青草與菜蔬,果子各從其類。到創世記一章二十九至三十節神又說,將菜蔬和果子賜給人作食物,將青草賜給各樣飛禽走獸和爬物作食物。我就大大驚奇,這幾句話看似平常無奇,對我卻滿了意義。
很早以前,我曾幻想讓人去吃草。因為蔬菜水果和種子需要勞苦種植,收穫不易。而草到處都有,資源極其豐富,若能作人的食物,人餓了,隨地抓一把草吃就可以了,這樣豈不就解決了人類生存的問題?後來作生物和化學研究才知道,原來青草與蔬菜水果和種子的確有許多成分是同樣的:纖維素、蛋白質、澱粉等等。在組成澱粉的多糖分子里,它們都有一個相同的化學鍵。但草里的該化學鍵朝上,只有牲畜能消化,人不能消化。必須化學鍵朝下的食物,人才能消化。人若以草為食物,就無法攝取從澱粉來的營養。當時我幻想破滅,極其失望,一直耿耿於懷。
讀了這段聖經,豁然明白了兩點。第一,聖經是神的話,真是奧妙無窮。它超出科學,卻是可信的。試想,若不是人類在近代有一些關於草的知識,而我恰好學了一點關於草的知識,怎麼會明白聖經中關於食物的話的奧妙?宇宙中許多的事,人過去不明白,現在是明白了一些,但還有多少奧秘,科學仍不明白。我若因科學和自己的有限,就棄絕聖經,那是過於魯莽武斷了。
第二,它使我相信,人的確應該是神造的,不是進化來的。若人是進化來的,那一定要經過作爬物和其它動物的階段。那麼,人就應該能夠吃草、消化草。但事實上,人不能以草為食物,也就說明人不可能是進化來的,而是從起初就受造成為人的,被命定吃不同於草的食物,起初吃菜蔬、果子,墮落後加上了吃肉。若再看看這一整幅圖畫,真讓人驚嘆。太陽供應地球能源,借著植物的光合作用,光能轉化成碳水化合物,作全地一切動物的食物。植物攝取太陽能,動物從植物獲得能量,而人則作為神最高的造物,享受這合宜的動植物。一切高低有序,各從其類,真是奇妙。
最超出人所思所想的是,聖經上講,義人的路象黎明的光,越照越明,直到日午(箴四18)。到了新約,就更明確地講,我們要作世上的光(太五14),我們要象發光體顯在世界里,將神表明出來。這就是說,我們也要發光。太陽能和碳水化合物能夠讓我們繼續維持肉身的生命,但是這位主能讓我們得著創造太陽和萬物的神自己,得祂永遠的生命,發出神的光。聖經里這樣的話,真是叫人嘆服,這大好的喜訊,讓人無比珍賞、寶貴,讓人低頭敬拜神,接受這莫大的恩典,因喜樂而讚美。
今天我不再「考證」聖經里的科學,而是享受神自己作我的生命和一切的供應,因為那完全是在另一個範疇里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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