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江北區盤溪的老黃介紹,上世紀80年代開始,他帶著老婆、兒子在市內做水果、火鍋、豆製品等生意,小日子過得也比較滋潤。近年他註冊了一家公司,讓老
伴擔任法人代表,兒子做股東。「我主外,老婆管賬,兒子送貨。」老黃說,公司在2013年、2014年兩年賺了上百萬元。
「以前我沒過問財務。去年8月15日我想盤一下賬,發現不但賺的錢沒了,公司還欠外債100多萬。」老黃險些氣暈,追問得知,債都是這兩年兒子網路聊天聊來的。
原來,2012年底開始,黃強偶然進入一個網路聊天室,註冊充值成為會員后,同一名美女主播聊起來。
一段時間后,黃強開始為女主播買花、買禮品,升級自己的會員級別。
黃強弄清楚女主播是遠在安徽的娜娜后,表達了自己的愛慕之情,從重慶租寶馬車開到安徽尋找娜娜,在當地所有開支都是黃強買單。
「2012年底到2013年4月,他先後去了6次安徽,花費了近30萬元,手上的錢沒了,他就背著我以公司名義去借高利貸。」老黃說,後來老伴向他承認,兒子借錢,她做了擔保人。
此後,黃強又找到另外一名河南籍女主播琳琳(微博) 。這次黃強不但跑去河南玩,還在2013年底將琳琳接來重慶玩。
「他在這兩個女娃兒身上花費了80萬餘元。其中大多數是從公司賬上划走的,不到一半的錢是借的高利貸。」老黃嘆氣道,就是這些高利貸將公司拖垮了。
父親起早貪黑替兒還高利貸
黃強聊天的這段時間,分居的妻子對他不理不睬,母親陳女士勸也勸不住,只能任其發展。直到老黃盤點公司賬目時才東窗事發。
老黃知道原因后大光其火,於當年9月執意與老伴離婚。不久,黃強也與妻子離婚,公司分給老伴。
「這種事情居然瞞了我這麼久,要是她早點跟我說,就不會有今天。」老黃認為。
如今,眾多債主上門追債,黃強手中沒錢,陳女士開始拆東牆補西牆。面對老伴這種窘境,老黃決定站出來擔起還債義務。
「為了賺錢把這窟窿堵上,幾個朋友幫我,開了家食品公司讓我入點股份。現在我一般早晨5點起床,跑到市場看黃豆的行情,晚上下車間看豆製品的生產情況,一般半夜才能上床,還常常為債務的事情焦慮得睡不著。」老黃說。
據悉,黃強已於近日去河南找女主播琳琳討債。「他現在覺得自己受騙了,準備找對方要點錢回來。」陳女士告訴記者。
記者撥打黃強電話,他一直沒有接聽。記者又發簡訊表達採訪意圖,截至發稿時,黃強仍未回復。
法律不支持高利貸
近日,陳女士被一些債權人訴至法庭,調解過程中,江北區法院法官劉成林獲悉陳女士不但要還這些債務,還要還一些高利貸。其中2012年借的一筆3萬元本金高利貸,至今已歸還了20多萬元,還沒有還完。
「對方未必樂意你全部還完,就這樣放水養魚讓你慢慢還高息。我建議陳女士搜集相關證據,走訴訟途徑維護合法權益,因為國家對超出銀行同期4倍的利率是不予保護的。」
父親無需替兒還債
「無論是子女方還是父母方,都沒有法律義務替對方還債。」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、智豪律師事務所白剛律師表示,黃強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,他所欠下的債務,父親沒有償還的義務。
白律師同時稱,由於黃強借錢時,母親陳女士是擔保人,因此債主自然會找她討債。作為曾經的老伴,老黃主動還債的精神可嘉,但黃強更應該主動擔起賺錢還債的義務。